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 规范的行业秩序是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的重要内容。在新《广告法》实施两周年之际,为加大《广告法》的宣传力度,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以《三字经》为基础,编制了朗朗上口、便于传颂的《广告行为规范三字歌》,并对外发布。
新《广告法》修订以来,新技术、新媒体蓬勃发展,如何积极面对事物不断的变化?只有注重对事物规律的研究和应用,才能以不变应万变。为此,朝阳工商分局以《三字经》为基础,编制了《广告行为规范三字歌》,并逐句作了详细注释。其中特别强调“实有功,虚无益。戒之哉,宜勉力。自今日,立世林。始此时,唯不息”,意思是:诚实是经营者成功之本,虚假是经营者受损之时。只有戒除违法思维,多多学习法律,才能使企业发展蒸蒸日上、行业有序发展、经济社会良性循环。每一个经营者要想立足市场、走向国际,就应当持之以恒的遵守法律规范,这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也是企业为社会、为经济、为消费者服务的根本。
据悉,《广告行为规范三字歌》已通过首都工商新浪微博、北京朝阳工商新浪微博对外发布,有兴趣的读者可通过上述微博查阅全文。(陈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