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6日消息(记者门庭婷)10月14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涉及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款比例、放宽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三个方面。
通知提到,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20万元提高到160万元。
同时,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此外,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政策,将已购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