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30日消息(记者安 )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日前,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10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其中明确,职工及配偶购买天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购房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按照天津市现行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天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15%的首付款,最长贷款期限30年,贷款额度计算等其他政策按照天津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的,抵押值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5%。具体还有哪些政策内容?带你一图读懂。
(图源: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