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李方)为强化持续性合作关系,丰田汽车公司(以下简称“丰田”)与马自达公司(以下简称“马自达”)于日前签订业务与资本合作协议书。
双方就共同推进“在美国设立生产整车的合资公司”、“电动车的共通技术研发”、“共同研发车载互联技术”、“在先进安全领域进行技术协作”及“相互补充商品线”方面达成一致。
业务合作的相关协议内容包括:其一,在美国设立生产整车的合资公司,约16亿美元的总投资额,双方出资比例为各50%;计划于2021年投产,年产规模30万辆。 该公司计划生产马自达在北美市场新导入的跨界车型以及丰田北美版的Corola车型。
其二,双方进行电动车共通技术研发。
其三,丰田将在车辆与车辆之间,以及道路与车辆之间的通信技术方面,与马自达展开合作。
其四,马自达在北美向丰田提供紧凑型轿车。在日本,丰田向马自达提供小型商用两箱车。
其五是资本合作,为了保持并加强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依据此合作协议书,在以下方面互相持股。
马自达通过第三方定向的方式增发新股。据此,丰田将持有马自达31,928,500普通股(占增资后已发行的股票总数的5.05%,总额500亿日元)。丰田以第三方定向的方式出售公司的股份,与马自达进行等额股份置换(占已发行的股票总数的0.25%)。
双方计划通过第三方定向增发新股以及第三方定向售卖股份的方式互相持股,作为在美国成立合资公司的设备投资资金的一部分。另外,双方还将根据本次业务合作的进展情况,探讨未来进一步加强资本合作关系。
据知情者透露,今后,两家公司会继续尊重各自经营的自主性,构筑中长期平等而良好的关系,为实现本次达成共识的协作项目不断探讨和努力,作为长期伙伴面向“创造汽车全新价值”加速和发展相互协作,通过满足顾客的期待为可持续发展社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