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北票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李某投诉称,其未成年的外孙拿他的身份证购买了一款合约机,至其发现时已经欠费500余元。经北票市消协调解,通信公司承诺为消费者办理退机,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今年初,李某的外孙拿着他的身份证到北票一家通信公司大厅购买了一款合约机,该款合约机规定消费者需要每月必须达到一定的消费额度。李某的外孙偷偷使用了半年后被他发现,手机已经欠费500余元。李某认为通信公司在其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为其只有14岁的孙子办理该项业务很不负责任,希望消协帮助调解,退回手机、取消业务。
北票市消协接到投诉后,到通信公司调取当时办理业务的工单,经过比对,工单上的签字确实非李某本人。通信公司称办理该项业务是其下级代理商,在办理业务时确实存在审核不严的情况。后经消协调解,通信公司承诺为消费者办理退机。
针对这起消费纠纷,北票市消协表示,通信公司的下级代理商在李某外孙持李某身份证且李某未在场的情况下,就草率的为其外孙办理了手机业务,并同意李某外孙代替李某在合同上签字,存在明显过错。同时,提醒消费者要加强对身份证、驾驶证等重要证件的妥善保护,相关单位和部门需要完善自身办理业务时的审查制度,坚持重要业务需本人办理的原则,以免酿成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