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权益 > 市场监督 > 正文

杭州萧山查处一起汽车广告违法案件

时间:2017-08-14 09:22:18        来源: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邢昌亮 记者郑铁峰)日前,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空港分局查获一起汽车广告违法案件。

  杭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展厅内,被印有某品牌汽车的易拉宝、印刷品、电子显示宣传广告铺满,仔细阅读发现,广告中该品牌汽车与奥迪、宝马、奔驰等车型进行比对,且从保养周期、保养费用、车辆参数等显示均优于同级别上述品牌汽车。

  面对该虚假违法广告,执法人员先进行实地调查,该公司迟迟不承认存在违法广告宣传。面对僵局,执法人员随即改变侦破方向,通过走访奥迪、宝马、奔驰等4S店,制作详细调查笔录。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该公司不得不承认制作并发布违法广告,且销售合同中也存在格式条款与现实不符等情况。

  经查实,该公司在宣传广告中使用数据、统计资料等引证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且未标明出处,也未明示有效期限等,同时还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违反了《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责令当事人限期30日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

  萧山区市场监督部门提醒消费者:要仔细核实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要问明车型的年代款,仔细了解各项费用,多走几家进行对比;尽可能邀请相对懂行的人陪同选购;在签订购车合同时,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避免其中存在的霸王条款或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若发现商家的广告宣传中存在着违法行为,或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存在霸王条款或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