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邓东贵 记者张文章)福建省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县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积极创建五项监管机制,深化景区消费维权,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构建和谐旅游消费环境。近3年来,景区消费维权工作方面,实现接诉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95.2%。
据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盛贵介绍,泰宁是一座旅游新城,拥有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5A级旅游景区等众多国内外顶级旅游品牌,年接待游客300多万人次。为了给游客创造一个和谐旅游消费环境,该局在旅游景区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明示服务站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和联系电话,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等宣传标语,在旅游旺季向游客发布有关旅游服务、旅游购物、旅游经营单位信用、致消费者公开信等信息,为游客提供便捷的咨询和维权服务,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目前,全县景区维权站点已有15个,维权点实现了“一套工作制度、一块12315提示牌、一部电话、一个维权联络员”,方便游客就近咨询和投诉,实现投诉不出景区,维权不出景点。
与此同时,该局积极创新建立五项旅游消费监管新机制,确保景区监督管理效果。一是设立景区协理员和维权联络员制度。在大金湖等主要景区,确定一名景区协理员,负责登记并在第一时间先行处理景区内的消费者投诉,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指定两名干部,作为景区维权联络员,负责处理景区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二是实行景区导游和排工备案制度。要求景区将导游和排工姓名和联系电话提交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备案,有效提升了投诉举报的现场处置率;三是实行景区经营者先行赔付制度。制定《景区旅游投诉先行赔偿办法》,由景区经营者缴纳经营服务质量保证金,以解决游客最关心的赔付难问题。近3年,该局通过先行赔付制度现场处理投诉6起,先行赔付金额1.3万元,受到消费者好评点赞;四是强化部门协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努力构建县市场监管局主抓,金湖管委会、旅游局协作抓,景区配合、社会参与的维权工作运行机制,推动景区消费维权工作的有序进行。五是完善景区经营者约谈、警示制度。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每月投诉超过3次的经营者进行约谈,每月投诉超过5次的经营者进行警示,做好约谈、警示记录,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欺客、宰客的景区经营者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并把案件处罚信息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