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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全面实施“双百工程”

时间:2017-08-15 09:13:09        来源: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浙江省消保委获悉,为打造“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更好满足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浙江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以下简称省消信单位)“双百工程”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

  “双百工程”是指在2017年12月前,在被浙江省消保委认定的包括银泰、杭州大厦在内的第十一届219家省消信单位中,百分百建立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百分百实行消费争议先行和解。

  根据浙江省消保委的要求,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均需具备相对固定投诉办公场所,配备一至两名消费投诉调解员,日常工作任务就是受理、调解消费投诉并且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各地消保委要对监督联络站进行统一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其处理消费纠纷能力,还要进一步建立工作联系机制,通过信息报送、工作例会等必要的联络制度,研究、交流、总结监督联络站的相关工作情况。

  同时,要求浙江省消信单位要确保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实施。全省的219家消信单位自觉承诺建立“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要求退货,无需说明理由,省消信单位应当予以退货。

  大型商场、超市等消信单位要逐步设立落实消费维权保证金,消费维权保证金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定期公开使用情况;对消费者的投诉,省消信单位可以动用消费维权保证金先行赔付。消费者在维护合法权益时,省消信单位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投诉处理工作导则》要求,及时、妥善处理。要做到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结,有效消费投诉处理率达到100%,处理满意率达到95%以上。

  据悉,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全省各地市消保委将加强对基层消保委“双百工程”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工作,同时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对消信单位“双百工程”落实情况进行暗访式体验检查,保证“双百工程”落实到位。在今年12月底前,对未能达到“双百”要求的消信单位,浙江省消保委将视情作出严肃处理,打造真正让消费者放心满意的“消费者信得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