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自己在某健身公司购买了私人陪练健身课程36节。在未对消费者进行告知的情况下,商家中途擅自更换教练,打乱了消费者的训练安排。因此,消费者要求退还剩余课程款项,但商家拒绝为消费者退款且态度强硬。无奈之下,消费者只好投诉至海淀工商分局。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约谈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调解沟通,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剩余课程款项,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海淀工商分局有关根据《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变更服务地点、调整主要经营项目、擅自提高承诺价格或增加服务限制条件严重影响消费者利益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办法;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经营者在扣除已消费金额后,一次性返还预付费用余额。本案中商家擅自更换教练,给消费者正常训练造成极大不便,属于增加服务限制条件的情况。
为此,海淀工商分局提示消费者:购买健身服务应选择正规商家;签订合同应仔细核对相关条款。尤其应仔细查看合同规定的服务地点、服务时间、服务方式、使用权限、价格标准、有效期或次数、遗失补办、退费转让等具体事项,确认无误后再与商家签订相关协议;权益受侵时要及时维护,如协商不成,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肖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