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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意见实施网格化管理 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时间:2017-09-06 09:51:22        来源: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郑爱民 记者 徐文智)8月30日,陕西省工商局出台《关于实施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实施网格化管理,促进工商部门市场监管职能到位。

  根据《意见》,网格责任区划分三个层次:县(区)局为一级网格,工商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为二级网格,辖区人员责任区为三级网格。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指导方针,严格遵循“依法行政、属地监管、信息共享、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确保工商部门职能履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服务跟进到位。

  《意见》明确,一级网格责任单位是县(区)工商(市场监管)局,其职责是组织、指导、协调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辖区工作特点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确定阶段性监管工作任务,组织指导二级网格开展工作,对二级网格日常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制订、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的相关制度。二级网格责任单位是工商(市场监管)所,其职责是组织力量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监管任务,根据网格内的工作实际,解决、协调三级网格责任人日常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并对三级网格责任人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三级网格责任人是网格工商(市场监管)干部,其职责是: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掌握网格内市场主体信息;负责网格责任区市场主体的年报公示指导工作;负责对网格责任区无照经营、违法广告、传销等违法行为日常监管工作;协调、解决网格责任区转办、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网格责任区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负责网格责任区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网格责任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违法行为线索查处工作;负责网格责任区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科学划定管辖区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厘清市场监管职责,创新属地监管方式,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监管服务能力,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工作出发点,依法行使职权,防止监管真空,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到监管辖区无死角、监管对象无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