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廉政法纪网北京讯(记者 胡杨)清明节前夕,记者就互联网行业腐败问题,邀请著名制度反腐专家、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指引清腐方向,总结出互联网行业反腐“5转”、“5难”,和引入异体监督、成立互联网联盟、建立互联网从业者“黑名单”制度的治理策略。
记 者:去年,百度前副总裁韦方、快手前副总裁赵丹阳分别被官宣涉嫌贪腐被逮捕,随后,字节跳动、京东、美团、小米、360、滴滴出行、大疆等互联网巨头,纷纷掀起反腐如浪潮,请李永忠副院长为互联网行业反腐指点迷津。
李永忠:互联网行业的反腐败斗争呈现“五个转向”的态势:
一是隐性转向显性。互联网企业由过去隐性的反腐斗争转向了显性的反腐斗争。
二是内部处理转向外部处理。互联网企业出现腐败问题以往多是由公司内部处理,近年来,逐渐转向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机关等进行查处。
三是依规查处转向依法查处。过去互联网领域出现腐败,企业往往会按照内部规定依规查处,现在多会移送公安机关、检察院等依法查办。
四是独立解决转向联合解决。由过去企业自行解决内部腐败问题,转向了联合众多互联网企业一同解决共性问题。
五是不公开转向公开。近年来,各大互联网企业几乎都会公开内部腐败事件,内部腐败问题逐渐由不公开宣传转向公开曝光。
李永忠:互联网反腐败斗争主要面临五个难点:
第一,难在反腐招数的推陈出新。今年1月,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的反腐态势作出一项重要判断:“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贪腐行为更加隐蔽复杂。”我认为,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引发互联网领域腐败愈演愈烈,然而面对腐败手段升级变异,反腐的方法却没能及时跟进、出新。
第二,难在内部曝光。互联网企业为了抢占先机,常发起业务扩张进攻战,易出现内部斗争、内部腐败蔓延势头。外界很难掌握互联网企业出现内部腐败问题的相关资料。
第三,难在权力的过分集中。大部分互联网公司的事业部都是腐败的密集区域,因为事业部的权力大、资源多,受监督制约不够,符合“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一铁律。
第四,难在“家丑不可外扬”。互联网企业对待内部腐败问题,往往会因顾及企业形象而选择不对外公布。
第五,难在依规和依法的冲突。互联网企业出现腐败通常会依据内部规定来处理,但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必须移交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办案。
记 者:一些互联网企业在内部设置的反腐部门应怎样发挥作用?
李永忠:互联网企业需要聘请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操能力的反腐败专家“把脉、问诊”,针对内部腐败问题“对症下药”。同时,安排企业的监督骨干到纪检监察学院、检察官学院、法官学院、公安大学等专门机关和院校的培训中心进行学习,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通过互联网企业内部改革,去解决权力结构与选人用人体制这两个根本性问题,这样才能有效解决互联网企业的内部腐败问
李永忠:“3招”遏制中高层腐败问。解决中高层管理人员腐败的方法主要有三个:
首先,要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即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开,确保“三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决策者归董事会,不参与执行;执行层一定要市场化地选择总经理;监事会要选择有原则、有党性、敢于斗争的人来当监事会主席。
其次,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体制。互联网企业要搞好,一定不是董事长决定让谁来当总经理,让谁来当监事会主席,在选人用人机制上要市场化。
最后,要借助外力形成异体监督,及时发现,及时曝光,及时查处。例如搞一个互联网联盟,由互联网联盟对互联网企业进行巡视巡查。可以请央企国企背景的互联网企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加入,共同支持联盟的监督和权力运行。还可以请中国法学会进来,把法学专家、律师也引进来,做一些合规制度的制定和违规情况的通报,借助这些外力来形成异体监督。
记 者:互联网企业一些基层等岗位成为腐败的“重灾区”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李永忠:我认为,主要原因大体可以概括为“5失”,即互联网企业的权力失衡、管理失控、监督失效、教育失误、自律性差。
李永忠:互联网领域的腐败问题,关键不在于如何一起“打虎拍蝇”。更深层的问题,是如何改善滋生老虎和苍蝇的环境,这是战略性问题。如果只是考虑如何一起打老虎和苍蝇,而不改善老虎、苍蝇的滋生环境,老虎只会越长越大,苍蝇只会越生越多。
记 者:在反腐败方面,互联网企业该如何加大对第三方的约束?
李永忠:第三方固然需要约束,但更重要的是,要认真思考为什么这些互联网企业的腐败人员会被第三方“围猎”,还是要从内部自身找问题。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互联网企业的内部腐败已经出现了“亡羊”的问题,现在关键是如何“补牢”,把自家的篱笆扎好。
记 者:互联网企业组成行业联盟进行反腐有何实际效果和借鉴意义?
李永忠:这是中国反腐败,特别是互联网领域反腐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互联网企业反腐败联盟的组成既不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号召的,也不是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号召的,比如京东等400多家互联网企业自发组织的,这是一种自发组织,行业自律组织。
同时,这也表明了互联网企业的反腐败斗争已由单打独斗转向合成作战,由粗放式反腐转向集约式反腐。
李永忠:引入异体监督。
首先,关键要引入异体监督,比如媒体介入,通过引入这种异体监督的形式,推动互联网企业内部监督的建立健全发展。
第二,要公平竞争承诺,就像我们加入世贸组织一样,互联网企业也要有公平竞争的公开承诺。政府有关监管部门、人大、媒体等外部力量,都可根据公平竞争的承诺,加强对互联网行业的监管。
第三,一定要有诚信记录,通过“一次被查,终身不得再进入互联网行业”的方式将腐败人员纳入黑名单。现阶段看来,黑名单制度对解决互联网公司的腐败问题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纪检监察实务专家、制度反腐学者,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及多家高等院校兼职教授,长期潜心于制度反腐、制度监督、制度治党等领域的研究。
李永忠出身军人家庭,上世纪80年代初,他从军队纪委转业到地方纪委工作,从县纪委、市纪委到中纪委研究室,纪检生涯近40年。坊间称其为制度反腐第一人。李永忠勤于深入调研,勇于研究前瞻性问题,敢于不避矛盾而直言。曾任中央纪委书记的吴官正、王岐山,曾先后赞许他“勤于思考,善于发现问题”,“至今仍保持着军人的锐气和斗志”
采访结束,李永忠副院长特意为清明节填词一首:
天净沙·清明(李永忠)
清明斜雨梨花,
寒食墓园昏鸦,
无语悄声泪下。
三柱香插,
坟前子孙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