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金融科技行业融资总额跃居全球榜首,成为全球范围内Fintech发展的重要力量。新技术的发展推动了世界金融科技前行,构建了全新的业态,同时也越来越需要新的发展环境。
6月17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提供学术指导、京东金融研究院组织编写的国内首份金融科技行业发展与法律前沿报告《2017金融科技报告:行业发展与法律前沿》(以下简称 《报告》)发布。《报告》指出,我国金融科技已迈入3.0时代,建议构建金融科技生态体系。《报告》称,金融科技在我国的发展可总结为三个阶段,首先是萌芽期,即金融科技1.0时代,金融企业设立IT部门,开始了电子化信息化的过程;随之而来的是金融科技的起步期——金融科技2.0时代,科技与金融的融合更加深入,科技第一次独立于金融系统;现在金融科技已迎来3.0时代,进入快速的成长期,互联网作为金融技术化的基础设施,逐渐面向传统金融机构不能顾及的长尾客户。
在3.0时代,金融科技飞速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已经全面应用于支付清算、借贷融资、财富管理等金融领域。《报告》认为,从世界范围来看,与金融科技相关的关键技术,主要包含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方面,从资本对技术的关注热度来看,预计未来三至五年将转向区块链、智能身份认证、人工智能应用等前沿技术。
京东金融法律总顾问刘志坚表示,科技给金融业带来了普惠金融,未来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将包括:数字化投顾、金融预测和反欺诈、融资授信。因此,对于金融科技的定义应该是“遵循金融本质,以数据为基础、以技术为手段,为金融行业服务,从而帮助金融行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加收入”。《报告》认为,传统金融业对金融科技输入需求将迎来升级和释放,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与金融科技公司将拥有更多、更为深入的跨界合作机会。比如保险业,一是可以通过物联网或者智能终端创新保险领域;二是借助区块链协议保证保险交易;三是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能够有效地解决传统保险业信息披露不充分、创新力不足、保险欺诈等痛点。
《报告》还详细介绍和分析了英国、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的金融科技行业发展概况与监管动态。例如,英国、新加坡等国家把金融科技创新风险局限在“监管沙盘”内;美国现行法律法规对金融科技无明确规定,但对可能使消费者受益的创新性金融产品,采取宽松的“无异议函”政策,以降低创新企业面临的监管不确定性,鼓励创新。《报告》提出,中国金融科技行业要取得发展,应该构建一个健康的金融科技生态体系,从而推动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与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