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联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回应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奇帆询问时表示,国产智能马桶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在2015年大约是60%,到2016年则提升到82.4%,出境游客“往回背马桶盖的现象”正在下降。
海淘马桶盖降温的背后,也反映出我国产品质量的提升。6月22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所作的《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我国产品质量工作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产品质量发展的基础仍然较为薄弱,假冒伪劣屡禁不止,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调查问卷结果显示,超过90%的调查对象遇到过产品质量问题。
重点消费品质量有所提升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曾分成4个小组,分别赴天津、河北、上海、浙江、湖北、广东、重庆、甘肃8个省(市)检查了《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在报告中表示,国家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从1993年的70.4%提高到去年的91.6%,提升了21个百分点;10类重点消费品2016年国家监督抽查总体合格率同比上升5.2个百分点,达到90.3%;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从2001年的76.41提高到目前的83.34,其中电子通讯、仪器仪表制造业等超过90,进入较强竞争力发展阶段。
光有质量的提升还不够,国内居民对产品品牌、品质的要求也在提升。2015年之时,国内居民海淘马桶盖的现象曾引起社会各界热议。
“国内消费者对高质量产品的需求,因为供应不上来就出现了消费外溢、‘海淘热’的现象,从奶粉到尿不湿再到智能马桶盖等,每年有上万亿元的消费外溢。请国家质检总局和有关部门介绍一下这几年在质量提升当中采取了哪些举措?”在专题询问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奇帆这样提问。
支树平回答提问时表示:“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从消费讲起,又讲到马桶盖,特别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是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2016年国家质检总局重点抓了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玩具等10类重点消费品、出口商品质量和服务业质量提升。
支树平在专题询问会上介绍,10类重点消费品合格率总体提升了5.2个百分点,尤其是国产智能马桶盖呈现“四升一降”,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2015年是60%,到2016年的82.4%,全行业的产量上升了29%,国内的销量上升了43%,出口量上升了4%,“往回背马桶盖的现象”在下降。
“今年我们扩展范围,又抓了妇幼用品、学生用具、纺织产品、生活家电、家具、新兴消费品、食品接触类产品、节能环保产品、农用生产资料等,还有出口摩托车、食品农产品等行业产品,力争这些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也稳定到90%以上。”支树平说。
部分产品合格率仍较低
我国产品质量工作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存在的不足仍不能忽视。
严隽琪在报告中指出:“产品质量发展的基础仍然较为薄弱,假冒伪劣屡禁不止,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调查问卷结果显示,超过90%的调查对象遇到过产品质量问题。产品质量法的贯彻实施仍存在一些问题。”
在产品质量方面,严隽琪提及,部分产品质量问题突出,2016年国家监督抽查的176种产品中有14种产品抽查不合格率高于20%,烟花爆竹、背提包、电磁灶等产品抽查不合格率高于40%。
另外,严隽琪在报告中提到的主要问题还包括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产品质量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质量技术基础不牢固,质量监管仍有薄弱环节。
物美价廉是消费者购物时的两大目标,但有时常常难以兼得,如果只强调价廉、不重视质优,就可能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在近年的招投标中表现较为突出。
报告提到,近年来一些产品购销领域“低价中标”现象较为突出,这既有一些企业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来压低成本获得利益的问题,也反映出招投标制度不完善。
在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不管是分组审议还是专题询问,“低价中标”的现象都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关注。
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王力在专题询问时问道:“国家对确保产品质量和严格招投标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在产品购销中,不顾成本,不讲质量,只讲低价就能中标的问题仍然屡见不鲜,是否说明有关部门在落实法律法规中存在机制和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够有力,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随即接过问题,他表示,现行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对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在实践当中,这一评标方法经常被滥用和错误使用,导致一些招标项目只关注价格,忽视了产品质量、性能等一系列的技术指标,导致了一些质量过硬、技术水平比较高的产品被拒之门外,影响了企业创新研发的积极性。
对于解决上述问题的措施,何立峰强调下一步重点工作:一是依法严格限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二是建议修订招标投标法,实施全过程的监管,强化合同履行的监管,强化恶意低价中标的法律责任;三是加强监督执法,落实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