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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德雄:将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时间:2017-04-11 08:43:31        来源:中国消费网

    

       许德雄接受当地电视台采访。                                                                               资料图片

       ★人物简介

  许德雄 在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消费者委员会工作18年,多次荣获潮州市、饶平县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2015年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2014—2015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个人”。

  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徐文智)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革命老区,全县人口刚过百万。在这块具有革命传统的土地上,许德雄已经工作了30多年。许德雄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他对这块土地深深眷恋,对于他所从事的消保维权工作更是充满了自豪。如今,“有消费纠纷就找许德雄”这句话,已成为饶平当地广大消费者的共识。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这样一个小故事。一宗标的不大,拖延时间长达4年的消费纠纷,由于许德雄极强的责任心,得到了圆满解决。2002年4月16日,外地消费者顾某给饶平县饶洋水西优特新百货批发部业务主办邱某汇款219元,邮购“日本超力癣药膏”“肚痛健胃整肠丸”等药品。邱某于2002年4月28日复函顾某称,“汇款已妥收,因事变,目前无法办理,稍后再作回复经办”。此后一年多,顾某多次去信联系催问,均无音讯。无奈之下,2004年3月,顾某向饶平县消费者委员会投诉。许德雄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经了解,顾某投诉情况基本属实。许德雄对邱某进行询问调查后,邱某答应退款。2006年2月,顾某再次向消委会投诉邱某不讲信用,自2004年3月答应退款至今迟迟不履行承诺。接诉后,许德雄立即找到邱某,再次对其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明确表示退款。并在许德雄等的监督下把货款219元汇还顾某。

  许德雄告诉记者,消费维权无小事。消费者的诉求,就是消委会的工作“指令”。对于每一件消费纠纷,无论大小,都要敢于担当,认真对待,仔细分析,查找证据,竭尽全力,促使纠纷双方达成和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据了解,2002年至今,许德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近万人次,接受投诉1018宗,涉诉金额700多万元,调解成功率高达98.8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0多万元。

  饶平县域南北跨度大,呈条形状分布,南北民风民俗差异较大,全县消费维权工作发展非常不平衡。许德雄为了妥善解决当地城乡维权工作发展不协调的困局,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各级领导的的支持下,在饶平县全境全力推进“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建设。

  许德雄介绍说,在布局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工作中,他带领消委会的同事们按照“边摸索、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在三个方面狠下功夫,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建机制、织网络,着力扩大维权覆盖面。目前,全县共设立“一会两站”13个,消费维权服务站29个。二是高标准、促规范。按照机构、人员、场地、设施“四落实”和名称、牌匾、信箱、工作职责、联络员姓名电话“五统一”模式,推进规范化建设。目前“一会两站”共配备工作人员123名,聘请义务监督员75名。三是优服务、提质效,不断优化窗口服务、强化效能建设,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在潮州市消费维权服务站2014年度考评中,饶平全县的服务站考评都达到“合格”等次,其中2个站被评为“优良”等次。

  如今,饶平县当地的农民群众碰到消费维权问题或发现违法违章行为,不出区域便可就近到“一会两站”投诉、举报,消费矛盾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极大成效。

  长达18年的消委会工作经历,将许德雄锻炼成了一名消费维权工作的行家里手。多年来,他潜心钻研消保业务,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消费维权新情况新问题,围绕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问策问计于消费者。许德雄先后撰写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思考》《应对异常申诉举报的建议》《网商应对“投诉举报”的建议》等文章10多篇,为基层维权工作和网商经营者提供指导意见和经验交流。

  2015年,为进一步提升饶平县商贸企业文明诚信,营造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推进饶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许德雄经过深入调研,结合该县消费市场的具体态势,在当地率先提出开展“阳光消费”加盟店创建活动。经过近一年的实践,“阳光消费”加盟店的带头示范作用初显,有力推动了当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同时,该创建活动也成为饶平县唯一被确定为2015年度潮州市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