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大连讯(记者张恒)“你在饺子里包硬币搞促销,不提前告诉消费者一声,硌着我的牙,疼了好几天,这严重侵害了我的知情权”。3月4日,大连消费者葛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述说心中的不满。
据葛女士介绍,2月26日中午,她在大连市星海公园一家饭店用餐时,点了一盘饺子,上来之后,发现饺子做的不错,谁知一口咬下去,有个硬邦邦的东西,狠狠地硌了一下葛女士的牙,吐出来一看,竟然是发黑的一元硬币。疼痛还没消,脏乎乎的钢镚儿又让葛女士恶心起来。葛女士当即提出异议,该饭店工作人员解释道:饺子里包钱是他们饭店在搞促销活动,希望顾客讨个好彩头。
该饭店解释到,他们在一部分饺子里面包上了钢镚儿,吃到钢镚儿的顾客就是幸运的,讨个好彩头!”饭店服务员告诉葛女士,用于包饺子的钢镚儿是消过毒的。
对于饭店的这种解释,葛女士一行人并不能认同,她提出了三点:一是,如果门店搞这样的促销活动,应该告知消费者,让人有个心理准备,否则一旦吞咽下肚,对顾客而言是一种伤害。二是,即使有这样的促销,钢镚儿也应该消毒清洗干净吧,这么脏就包进去了,让顾客怎么想?三是,这个活动的内容很单一,吃到钢镚儿,顾客都云里雾里的,不但没有讨到彩头,反而觉得恶心了。对于饭店的做法,她表示不能理解。
3月5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拨打了该饭店的电话,工作人员称会让饭店负责人与记者解释,但截至记者发稿,未得到饭店方面的答复。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岩教授,王岩教授认为:首先,该饭店没有将自己开展的促销活动告知消费者,致使消费者在饺子中吃出异物,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其次,如果该饭店的促销活动给消费者造成一定的身体伤害或精神伤害,又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所以,该饭店搞这样的促销活动,应该事先告知消费者,并且应该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否则,消费者有权拒绝此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