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宋歌 记者 王文郁)近日,消费者王女士新购的苹果手机在3天内两次出现听筒声音小的问题,但商家只免费维修一次,第二次维修要收费。消费者向经营者提出换新机的要求后被拒,便向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消协投诉。后经消协调解,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换新机。
8月22日,消费者王女士在丹东华美手机城花4800余元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使用当天即发现听筒声音小,找到商家进行了检查维修。然而,8月24日新手机又出现听筒声音小的问题,消费者找到商家要求再维修,未料对方称再次修理需要收费。王女士认为手机尚在“三包”期内不应维修收费,遂要求不再维修换新机。
丹东市元宝区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到华美手机城进行调查,经营者回复与王女士所称基本一致。消协工作人员告知经营者,依据手机“三包”规定新手机出现质量问题7天包退、15天包换,经营者同意为王女士换机处理。
丹东市元宝区消协表示,消费者购买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尚在“三包”有效期内的,消费者可以依照手机“三包”规定享有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如果手机屏幕无显示、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非正常关机、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等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应当保留好相关收据、小票、发票等消费记录凭证,如果商家事先有相关宣传或承诺的,可以预先拍照取证便于日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