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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蓉城川味鮮”老坛鱼酸菜等7批次食品不合格

时间:2017-07-11 08:26:59        来源: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日前,四川省食药监局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7年第19号),“蓉城川味鮮” 老坛鱼酸菜(酱腌菜)等7批次食品不合格。

  据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酒类、蔬菜制品、豆制品等3类食品共计289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2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具体是:

      标称四川省平武县永通酒厂生产的2批次回龙花酒酒精度不达标;

      标称四川遂宁市蜀香缘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蓉城川味鮮” 老坛鱼酸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标称江油市五味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味”小米椒(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标称开江县三点香食品厂生产的3批次“三点香”豆干检出不得使用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四川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绵阳、遂宁、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10月6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承检机构

1

四川省平武县永通酒厂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通场镇

平武县东门超市

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

回龙花酒

2.5L/桶

迴龍花

2016/4/7

酒精度‖47.5%vol‖49%vol~51%vol

酒类

2017.7.6

四川/国抽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2

四川省平武县永通酒厂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通镇上街

平武县东门超市

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

迴龍花酒

2.5L/桶

/

2016/4/7

酒精度‖49.6%vol‖52%vol~54%vol

酒类

2017.7.6

四川/国抽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3

四川遂宁市蜀香缘食品厂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石富街

遂宁市蜀香缘食品厂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石富街

老坛鱼酸菜(酱腌菜)

200克/袋

蓉城川味鮮

2017/2/26

二氧化硫残留量‖0.38g/kg‖≤0.1g/kg

蔬菜制品

2017.7.6

四川/国抽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4

江油市五味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江油市大堰镇开化村3组

绵阳市安州区东兴超市界牌店

绵阳市安州区界牌镇石安村

小米椒(酱腌菜)

500克/袋

五味

2016/11/24

二氧化硫残留量‖0.23g/kg‖≤0.1g/kg

蔬菜制品

2017.7.6

四川/国抽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5

开江县三点香食品厂

开江县普安镇青堆子村2组

开江县三点香食品厂

开江县普安镇青堆子村2组

豆干(麻辣味)

23克/袋

三点香

2017/3/9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766g/kg‖不得使用

豆制品

2017.7.6

四川/国抽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6

开江县三点香食品厂

开江县普安镇青堆子村2组

开江县三点香食品厂

开江县普安镇青堆子村2组

豆干(五香味)

23克/袋

三点香

2017/3/9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793g/kg‖不得使用

豆制品

2017.7.6

四川/国抽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7

开江县三点香食品厂

开江县普安镇普永路

开江县三点香食品厂

开江县普安镇青堆子村2组

豆干

32g/袋

三点香

2017/3/9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709g/kg‖不得使用

豆制品

2017.7.6

四川/国抽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