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日前,四川省食药监局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7年第19号),“蓉城川味鮮” 老坛鱼酸菜(酱腌菜)等7批次食品不合格。
据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酒类、蔬菜制品、豆制品等3类食品共计289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2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具体是:
标称四川省平武县永通酒厂生产的2批次回龙花酒酒精度不达标;
标称四川遂宁市蜀香缘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蓉城川味鮮” 老坛鱼酸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标称江油市五味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味”小米椒(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标称开江县三点香食品厂生产的3批次“三点香”豆干检出不得使用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四川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绵阳、遂宁、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10月6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承检机构 |
1 | 四川省平武县永通酒厂 |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通场镇 | 平武县东门超市 | 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 | 回龙花酒 | 2.5L/桶 | 迴龍花 | 2016/4/7 | 酒精度‖47.5%vol‖49%vol~51%vol | 酒类 | 2017.7.6 | 四川/国抽 |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
2 | 四川省平武县永通酒厂 |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通镇上街 | 平武县东门超市 | 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 | 迴龍花酒 | 2.5L/桶 | / | 2016/4/7 | 酒精度‖49.6%vol‖52%vol~54%vol | 酒类 | 2017.7.6 | 四川/国抽 |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
3 | 四川遂宁市蜀香缘食品厂 |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石富街 | 遂宁市蜀香缘食品厂 |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石富街 | 老坛鱼酸菜(酱腌菜) | 200克/袋 | 蓉城川味鮮 | 2017/2/26 | 二氧化硫残留量‖0.38g/kg‖≤0.1g/kg | 蔬菜制品 | 2017.7.6 | 四川/国抽 |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4 | 江油市五味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 江油市大堰镇开化村3组 | 绵阳市安州区东兴超市界牌店 | 绵阳市安州区界牌镇石安村 | 小米椒(酱腌菜) | 500克/袋 | 五味 | 2016/11/24 | 二氧化硫残留量‖0.23g/kg‖≤0.1g/kg | 蔬菜制品 | 2017.7.6 | 四川/国抽 |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5 | 开江县三点香食品厂 | 开江县普安镇青堆子村2组 | 开江县三点香食品厂 | 开江县普安镇青堆子村2组 | 豆干(麻辣味) | 23克/袋 | 三点香 | 2017/3/9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766g/kg‖不得使用 | 豆制品 | 2017.7.6 | 四川/国抽 |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
6 | 开江县三点香食品厂 | 开江县普安镇青堆子村2组 | 开江县三点香食品厂 | 开江县普安镇青堆子村2组 | 豆干(五香味) | 23克/袋 | 三点香 | 2017/3/9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793g/kg‖不得使用 | 豆制品 | 2017.7.6 | 四川/国抽 |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
7 | 开江县三点香食品厂 | 开江县普安镇普永路 | 开江县三点香食品厂 | 开江县普安镇青堆子村2组 | 豆干 | 32g/袋 | 三点香 | 2017/3/9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709g/kg‖不得使用 | 豆制品 | 2017.7.6 | 四川/国抽 |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