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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家乐福等所售4批次儿童电动玩具未达标

时间:2017-07-11 08:27:01        来源: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 (记者 刘传江)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针对儿童电动玩具样式繁多、价格各异,质量和性能参差不齐的现状,对该市哈尔滨流通领域销售的20批次儿童电动玩具进行了比较试验。试验结果显示,家乐福超市、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沃尔玛百货等超市销售的4批次儿童玩具不符合标准要求。

  据介绍,此次比较试验的样品由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哈尔滨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大直街店、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五分公司、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山路分店、哈尔滨中央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商哈尔滨新一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等超市随机购买,基本覆盖了哈尔滨市市场销售的儿童玩具。其中包括电动遥控玩具15批次,惯性玩具车2批次,变形机器人3批次。

  据悉,本次比较试验依据强制性标准 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 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等标准,对儿童玩具的材料、可触及的锐利尖端、活动部件间的间隙、可触及的锐利尖端、活动部件间的间隙、玩具警告标识、电动玩具充电电池等项目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20批次儿童玩具中, 哈尔滨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大直街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瑞诚玩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玩具工程车,标称汕头市澄海区文艺玩具有限公司生产的救护车;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五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澄海区宝乐星玩具厂生产的惯性车;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山路分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澄海区群烨塑胶玩具厂生产的遥控车等4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

  通过本次比较试验,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儿童电动玩具时,要认真检查商品检验合格证、说明书注意事项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3C”认证标志。根据国家规定,童车、弹射玩具、电动玩具等6大类16种儿童玩具,全部实施强制性产品3C认证,是否具有3C认证标志,是选择玩具最直观的方法。同时,玩具外包装或说明书应标明生产厂商的信息、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还提醒广大家长,在给孩子选购玩具时,应避免购买工艺粗糙、重金属超标、外形棱角锋利的儿童玩具,以及外形不适宜儿童年龄段的玩具,一些玩具棱角过于锋利,含有小零部件,极易对儿童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