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 尹训银)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工商局公布了该市流通领域珠宝首饰类商品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金至钻”等8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济宁市工商局对该市流通领域珠宝首饰类商品开展了质量抽检工作,共抽检8家经销商销售的22批次珠宝首饰类商品。经检测,8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识名称。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分别为:
标称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商标为嘉华婚爱珠宝牌千足金吊坠,标识名称不合格。
标称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商标为嘉华婚爱珠宝牌千足金和田玉吊坠,标识名称不合格。
标称深圳市七都银饰匠世家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7°C牌足银锁包,标识名称不合格。
标称深圳市七都银饰匠世家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7°C牌足银童镯,标识名称不合格。
标称香港金至钻国际珠宝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金至钻牌金镶玉吊坠,标识名称、主石质量不合格。
标称深圳百泰尚金缘生产的3D硬金挂件,标识名称不合格。
济宁华鑫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翡翠佛吊坠,标示名称不合格。
济宁市麒麟金店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18K金红珊瑚戒指,标示名称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