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8月7日,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公布了今年第二季度眼镜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雷克斯登”“石狼”等3批次太阳镜不合格。
今年第二季度,成都市工商局对该市锦江区、郫都区、都江堰市、彭州市、大邑县等区域内的商场、专卖店销售的眼镜(太阳镜、老视成镜)进行了质量抽检。
本次抽检主要对眼镜的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装配质量、标志(标签)指标进行了检验。
抽检结果显示,本次抽检的老视成镜全部合格,3批次太阳镜不合格,主要问题为光透射比、交通讯号透射比、标志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不合格样品标称生产企业及商标如下:标称台州市椒江南亚眼镜厂生产的1批次“石狼”太阳镜,光透射比、交通讯号透射比、标志项目不合格;标称台州市椒江佳丽眼镜厂生产的1批次“安多丽”太阳镜,光透射比项目不合格;标称台州市椒江中亚眼镜厂生产的1批次“雷克斯登”太阳镜,光透射比、交通讯号透射比项目不合格。
据专家介绍,光透射比是指透过镜片的可见辐射光通量与入射光通量的比值。太阳镜光透射比指标反映太阳镜对光线的过滤和阻隔作用。消费者使用太阳镜既要保证透过的光的强度减弱减少对眼睛的刺激,以达到保护眼睛的目的,又要保证光线的一定的透过量,能够有效分辨物体细节和颜色。因此,透射比过高(达不到效果)、过低(影响视觉)均不符合要求。
据悉,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并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