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杨帆 廖松 记者 顾艳伟)广西来宾,这座曾被外界冠以“传销天堂”名号的城市,2月6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和公示,并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及社会意见,被认定为2014-2016年度“广西无传销城市”。
从全国“挂号”的传销重灾区,到无传销城市,来宾市得以成功逆袭,华丽转身。这背后,到底蕴含着怎样的坚强和努力?《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日前从来宾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找到了答案。
曾经——
桂中小城传销横行
来宾位于广西中部,壮族发祥地之一,是一个民风淳朴,各民族和谐共处的美丽小城,百姓生活悠闲自得。这里的宁静祥和在2001年被打破,那年,一个叫“深圳文斌”的传销团伙在广东遭到致命打击后,经广东信宜等地进入来宾——这个交通优越且消费低廉的县城盘踞下来,来宾由此走上了和传销斗争的道路。
2002年12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柳州地区,设立地级来宾市。随后,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各种激励政策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引了一大批的投资商到来宾投资创业。然而,新兴来宾的发展也就此被传销团伙利用。他们开始以“连锁销售”“阳光工程”“西部开发”等幌子进行传销活动,横行在来宾这座新生的城市。
2005年前后,传销活动在来宾达到巅峰,仅当时官方公布传销人员就达3万人之多。来宾被冠上了“传销重灾区”的帽子!
2006年8月,“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启动,来宾被列为重点督查督办对象。随后,来宾市政府对传销采取高压严打态势,但在2006年和2011年,来宾市又因传销回潮问题两次被中央媒体批评报道,再次被推上全国舆论高度关注的风口浪尖。
整治——
“五个结合”严打传销
来宾人民绝不容忍以这样的形象名闻全国!如何一举摘掉“传销重灾区”的帽子,重塑地方和城市形象,来宾必须迅速作出选择。
“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纪律,再次打响坚决铲除传销活动的攻坚战。”来宾市迅速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直35个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安工商主力、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来宾市总结建立了一套集中整治与日常打击相结合、严厉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严厉打击与宣传教育感化相结合、政法工商机关与群众参与相结合、打击传销基层组织与抓头目、打上线,瓦解体系相结合的“五个结合”打击措施。设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站,充分发挥街道、派出所、工商所、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城区警务工作站等基层单位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联防、联控、联管、联打、联治的群防群治网络。与全国各地建立联合打击传销协作机制。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打击传销工作的决定》《打击传销问责暂行规定》和《举报传销活动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为打击传销提供了坚强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经过持续不断地打击、防控、宣传和教育,2012年4月底,大批醒悟的传销人员离开来宾,5月份开始成体系地暗中撤离来宾,到2012年年底,盘踞在来宾市的传销组织和传销团伙得以全部铲除,传统的拉人头式传销在来宾基本绝迹。
如今——
获得“无传销城市”
打得狠,防得紧,守得住。对于来宾来说,严打传销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为此,来宾市一直在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上下工夫,这也得到了上级领导和部门以及兄弟省市的充分肯定。
2009年来宾市不断完善“五个结合”工作机制,率先在全区成立市区两级打传专业队、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和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等,几年来教育遣返传销人员数和打击传销人员数均排在全区第一,得到各级各部门的充分肯定。
2010年,原广西区副主席高雄、梁胜利对来宾市构建“五个结合”打击模式和巩固发挥“专业队”作用等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给予批示,要求广西区打传办进行总结推广;广西区政府办公厅提出,总结和推广来宾市城区流动人口管理经验,并选定来宾市作为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的试点市。
2011年,广西区在来宾市召开全区打击传销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来宾市在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2012-2016年度全区打击传销工作综治考评中,来宾市打击传销工作获得自治区综治委的充分肯定,成为在广西打击传销综治考评中少数获得满分的城市之一。
2013年底,来宾市重心下移,开始着手部署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来宾市探索即签订一份责任书、派发一张联系卡、发出一份公开信、建立一个打传信息平台、形成一张打传网络“五个一”工作机制,使区、镇(街道)、社区之间,工商、公安上下级之间,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无缝对接不留死角。
截至去年底,来宾市6个县(市、区)共辖795个社区(村)都已全部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率和达标率均为100%,自2016年以来无“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举报,社会舆论反映良好。
多年的坚持和努力,来宾终于盼来了他们等待已久的荣誉——2月6日,来宾被广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认定为“广西无传销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