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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坚持“四联”重拳打击传销

时间:2017-08-14 09:20:58        来源: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徐文智)近年来,甘肃省天水市针对传销活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研判,对症下药,坚持“联防、联动、联打、联建”,抓源头、出重拳、端窝点,有力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渗透蔓延,有效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据悉,该市2491个行政村、106个社区中,有2413个村(社区)成功创建为无传销村(社区),创建率92.91%。甘谷、武山、秦安、清水、张家川五县被天水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无传销县”,秦州、麦积两区被命名为“整治传销优胜区”。打击传销的“天水经验”在甘肃省交流推广,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充分肯定。

  ——坚持联防,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坚持“四个纳入”,即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到党委、政府的工作日程;纳入到社会管理创新考核体系之中;纳入到政府财政预算体系之中,加大考核权重,每年由天水市委、市政府领导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了形势研判到位、谋划部署到位、制度建设到位、推动落实到位、责任查究到位“五个到位”。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法(综治)组织协调,公安、工商分工负责,其它部门相互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加强联动,构建全员防范打击体系。

  积极创建“无传销城市”,以社区、行政村为基础,建立和完善预防机制,实现禁止传销知识普及化;以街道、乡镇为延伸,建立打击规范机制,实现查禁传销工作日常化;以县区为单位,全方位综合治理,实现创建工作制度化。各级工商、公安部门充分发挥了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在日常清查、案件查处、开展集中行动等方面密切配合,形成了执法合力;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立足各自职能,研究落实了具体措施,主动配合工作;教育、民政、人社、商务等部门制定了实施方案,步调一致,协作共治。各县区及乡镇政府将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确定为第一责任人,落实了专兼职人员,健全了人员管理台帐;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组织、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职能作用,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管理网络。

  ——突出联打,形成震慑教育良好效应。

  坚持因地制宜,主动进攻,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群体和新形势下传销活动的新变化、新特点,以“挖线索、抓头目、端窝点、封帐号、堵回流”为着力点,强化情报信息、执法办案和教育疏导工作,始终保持了“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强大声势。近年来,天水市共取缔传销窝点71个,遣返传销参与人员672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与传销有关的案件7起,破案8起,批准逮捕A级头目2人,采取强制措施13人,刑事处罚3人。全市取缔传销窝点、遣返参与人员、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刑事处罚人员等同比大幅下降,基本遏制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天水市统一推广了秦州区七里墩村、石马坪南一社区的做法,启动实施“1533”工程(“1本册子,5种档案,3个星级户别管理,3个星级人口管理”),加强监管。并通过发布公益广告、张贴发放宣传材料、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对典型案例及时曝光,揭露传销的惯用手段、违法犯罪本质,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增强识别和自觉抵制的能力。

  ——深化联建,巩固扩大打击整治成果。

  该市级层面制定了《天水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意见》《天水市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活动考评办法》《天水市创建“无传销街道县(区)”活动考评认定办法》。各县区建立了无传销社区(村)日常巡查、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登记与管控、重点遣散人员教育巡访等经常性工作制度,秦州区制定了《出租房屋管理暂行办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责任倒查暂行规定》。各级工商、公安机关通过排查摸底,健全了传销组织者、经营者和骨干分子的档案信息库,并对查获的传销参与人员身份信息进行采集,及时反馈其户籍所在地,提高了对传销人员的溯源对接管控力度。天水市开通8部举报电话,随时受理投诉举报,累计招募打传志愿者两万余名,发放联系卡3万余张。各县区工商部门依托平安建设和“两新组织”信息平台的“电子地图”模块,对新型经济组织采取精细的网格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