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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严打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行为

时间:2017-09-25 08:45:12        来源: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保晓葵 记者 王文郁)9月11日,记者从辽宁省锦州市获悉,在日前召开的锦州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部署了开展严厉打击以“创业、就业”为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等为名义的传销活动。

  近期,传销组织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利诱欺骗群众误入传销骗局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打击传销活动,锦州市打传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金融互助”“网络投资”“基金发售”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各类组织,加强对重点招聘平台的排查,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企业、组织和个人。

  锦州市打传办主任、市工商局副局长胡立猛在打传工作会上,宣读了《锦州市关于开展打击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锦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杨立东对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传销活动出重拳,严防传销犯罪在锦州地区出现反弹。

  锦州市副市长安锦香对锦州打传形势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分析,并对全市打传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凝神聚力,清醒认识打传形势。从全国范围来看,打传形势十分严峻,网络传销大案要案频发,当前传销活动呈现出从传统传销向网络传销转型,常伴有恶性犯罪行为发生,全市各级政府、各成员单位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当前打传形势,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二是要稳准快狠,努力提升打传实效。各单位要加大打击传销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大学生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要做好打击传销的“防、控、堵”工作,公安部门要与出租屋房主100%签订打击传销治安责任保证书,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与辖区内大型娱乐场所100%签订预防传销责任书。三是强化责任,切实落实问责制度。打传工作要落实到具体单位,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打传工作开展不利导致传销行为频发,或未能及时发现和查处传销行为的,影响到锦州“无传销市”创建活动的,将要按照责任划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市各县(市)区分管打传工作的领导要带头抓打传工作,各部门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打传工作,相关责任人要主动抓打传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切实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据悉,锦州市打传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单位迅速组织传达落实打传会议精神,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重点抓好打击传销工作。锦州市打传办近期将督查各单位落实情况,并对督查结果向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