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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布首批36条可复制、可推广营商举措

时间:2017-07-04 08:42:11        来源: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康喻强 记者王文郁)6月26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沈阳市首批36条可复制、可推广营商举措。沈阳市工商局实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口头申报、当场取照”即时登记,在此前沈阳市召开的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经研究获通过。

  据沈阳市委秘书长连茂君介绍,沈阳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积极推进营商环境工作过程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便企利民的有效措施,深受企业和群众的欢迎。据统计,沈阳市、区两级出台的营商举措已达756条。经沈阳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通过了首批36条可复制、可推广营商举措,包括便企18条、利民18条,分为政务环境类、市场环境类、法治环境类、社会环境类、开放环境类和设施环境类。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市工商局实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口头申报、当场取照”即时登记,提高了办事效率,沈阳市大东区在辽宁省内率先实施了“七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节约企业时间成本等与商事制度改革相关的市场环境类新政,被通过作为可复制、可推广的营商举措。

  据沈阳市工商局局长方铁林介绍,从今年1月起,沈阳工商推行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口头申报、当场取照”的即时登记模式,截至5月底,全市登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3.8万户,同比增长了44.5%。作为国家工商总局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的首批试点城市,沈阳市工商局将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登记便利化改革,探索个体工商户营业转让、经营场所跨区迁移、个体转办企业等制度创新的条件与路径,试行名称、地址、经营范围自主申报,简化经营场所登记证明,全面推行一审一核、当场登记、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届时,个体工商户登记办照将更加便捷高效。

  方铁林称,从今年1月起,沈阳市工商局在大东区试点,实行企业登记“七证合一”制度,即:在现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将公安部门的《印章刻制备案证明》和银行的《开户许可证》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了“七证合一”。实行“七证合一”最大的好处是,让企业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从而将企业的开办时间从19天缩短到一周之内,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制度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