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 > 消费要闻 > 正文

监管更给力 网购更放心

时间:2017-08-14 09:21:01        来源: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冯松龄)人人都是消费者,人人都爱网购。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已达到4.67亿,网上零售额达到5.2万亿元,网购增速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2.5倍。

  2008年,国务院将“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职能赋予了国家工商总局。工商总局高度重视,明确“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的工作思路,努力构建了“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机制。

  以网管网

  “网购跟实体店的购物有所不同,因为是时空分开,往往我们在网购之前见不到实物,一方面有便捷方便的一面,另一方面也有一些由于看不到实物,宣传不实事求是,甚至有一些虚假宣传,以及快递业务存在的问题,所以网购出现不少的投诉。”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今年的两会部长通道上一语道出网购痛点。近年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围绕网购痛点开展了大量工作。

  重庆市工商局高度重视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在工商监管实践中的运用,花大力气建成了一网(电子商务监管服务网)和四平台(电子商务搜索监测中心、广告监测中心、情报信息中心、电子取证实验室)的信息化监管系统,破解网络市场监管违法行为发现难和执法办案获取及固定证据难等长期困扰执法人员的问题;同时组织开展专门搜索监测工作,对阿里巴巴、拍拍等网络交易平台上的重庆网商,实施有针对性的搜索监测。在查处某刷单炒信案过程中,监管执法人员通过高技术手段,运用数据模型进行智能分析,根据网站资金流向锁定网站账号,由账号将网站开办者虚拟主体身份还原为真实身份,并获得联系电话以及频繁上网使用的IP地址,进而顺藤摸瓜获得了相关联的27条有价值线索。

  为进一步提升网络交易监管能力,早在2010年,江苏省工商局就建立了全省统一的网络交易监管平台。2015年11月,该局网络交易监管“一中心一平台”系统(即网络交易监测中心和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服务平台)正式开通上线。两个系统之间数据互联互通,功能关联互补,并且与工商系统的经济主体数据库互联互通,成为系统内部开展网络交易领域监管和服务的共用平台。

  截至今年上半年,“一中心一平台”系统共收集核对江苏省市场主体开办的网站11.32万家,各类网店46.55万家;各地通过系统开展搜索1039次,固定电子数据证据4737条;发放网站电子标识5.82万个。“应该说,该系统已经融入我们的日常监管中,成为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交易监管执法以及相关电子数据取证存证的基础支撑和工作平台。”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孙连才对记者说。

  记者获悉,工商总局将积极研究提升新形势下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水平,促进网监技术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提升运用技术手段发现违法线索和电子数据取证的能力;同时还将积极推进信用管网,积极建立健全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努力维护网络市场的信用环境。

  协同共治

  网络市场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监管内容涵盖商品和服务交易、产品标准、网上支付、物流快递等20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单靠工商一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了由工商总局牵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0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工商总局和成员单位加强协调协作,重拳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全国各省份也积极探索监管执法协同联动机制。

  浙江省工商局在查处“网络炒信”案件过程中,探索建立“部门联合、平台联手、全省联动”为核心的政企协作网络执法新机制,在2016年专项行动中查处炒信案件349件,查处炒信平台5家,有力地打击了网络失信行为;同时加强与阿里巴巴集团协作,共同研究打假重点区域、行业和范围,努力实现落地查处和精准打击。今年以来,浙江省工商局已通过阿里大数据分析、梳理,共同开展对50条线索、265个网店涉嫌销售假冒伪劣进行了集中查处。

  福建省工商局与福建省通管局先行建立了高效通畅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通道。3年来,福建省通管局协助福建省工商局处置涉嫌违法网站数百个,关闭或暂停接入涉嫌非法主体网站41个、涉嫌侵权假冒网站22个,形成了强大的执法合力。

  重庆市工商局建立起了从市局到区县局、工商所的“统一指挥,快速调度,协同配合,顺畅对接”三级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通信管理、质检、食药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执法联动,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了非法集资专项治理、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以及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同时还与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和公安网监等部门的合作,在计算机数据分析、APP分析和数据恢复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

  今年4月12日,江苏省工商局与阿里巴巴集团签订协作备忘录,启动“红盾云桥”数据交互平台,推出日常协调、网店数据共享等六个方面的合作举措。系统开通以来,各地通过“红盾云桥”发起50余次监管执法协查,进一步提升了网络交易监管和基层执法办案效率。

  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6年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网上检查网站、网店分别为133万个次、191.1万个次、191.8万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分别为19万个次、19.8万个次、26.7万个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查处网络违法案件分别为7746件、6737件、1.34万件。工商总局连续部署开展2014、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和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定向监测

  从2009年开始,福建省工商局分别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网购领域、重要电商平台针对网络市场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不同主题的系列定向监测,就年货网购陷阱、网络狂欢猫腻、微商隐患等先后发布了风险提示,剖析了假冒伪劣、质量风险、霸王条款、价格欺诈、强制消费等常见网购陷阱,并支招消费者识别真假品牌、钓鱼网站和保存电子证据的方法。

  针对虚假广告的泛滥,新《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先后实施,工商总局广告司加大了对违法广告行为的处罚力度。2015年4月28日,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广告监管平台正式启用,广告监测范围覆盖全国3600多家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贯穿全系统的证据提供、案件交办、立案查处、结果反馈一体化的监管指挥系统基本成型。2016年9月1日,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投入试运行,广告日常监测监管能力逐步提升。

  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12.57万件,罚没款14.98亿元,有力震慑了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新《广告法》实施以来,在广告监管机关的高压严管之下,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为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今年5月,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10个成员单位联合印发《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于5月-11月,突出整治重点领域和商品,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深入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不断强化,使得网络市场向旅游、出行、家政等行业良性扩展,融入了国民经济运行和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创业创新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