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消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修订工作近日启动。据了解,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将该标准的修订列入2016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联合承担。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樊永祥研究员认为,现行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规定的内容总体上比较合理和完善,且与国际通行的食品标签要求相接轨。由于在标准执行过程中存在理解不一致等问题,食品标签的一些瑕疵以及部分食品企业在标签设计上的不规范行为,所引发的投诉和举报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
据樊永祥介绍,通过本次修订,将进一步明确现行标准中表述有歧义、不清楚或不易理解的内容;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将标签强制性要求的重点放在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内容;将食品标签的管理作为消费者了解食品信息的根本目的,既便于消费者获得食品信息,也可进一步规范食品的宣传和推广行为,又便于开展相应的监管活动。
目前在执行标准的标识上,是否可以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作为执行标准,一直没有明确的指引。本次修订在征求意见时对标签上是否强制标识执行标准,如何标识执行标准,应该标识哪类标准,分别设了调查问题,本次修订后在执行标准的标识问题上或将有明确的规定。
此外,目前GB7718-2011未对极容易造成虚假宣传的“纯天然”“不添加”“纯绿色”“无污染”“无残留”“纯手工”“传统工艺”等声称宣传用语进行规范,上述用语没有规范的使用限制,本次修订或将对此进行限制。
另外,本次修订还涉及到增加过敏原的标识问题,目前这一点尚属于推荐要求,有部分观点认为应该转为强制要求,但是因为缺乏对中国居民的过敏原研究,所以尚存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