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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有“补丁” 法院判商家不存在欺诈

时间:2017-09-06 09:50:57        来源: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黄磊)近15万元购买的新车有维修痕迹,商家承认交车前补过漆,消费者为此向商家索要三倍赔偿。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商家不存在销售欺诈的故意。消费者不服判决,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新车发现焊点 要求退一赔三

  今年3月17日,浙江消费者马新艳与温州万轩汽车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以下简称万轩丽水分公司)签订协议,购买了一辆价值141800元的上汽大通V80小型普通客车。

  6月22日中午,万轩丽水分公司将车辆交付马新艳。当日下午,在为汽车安装倒车影像时,马新艳发现车身右后侧存在没有经过防锈处理的焊点,有维修过的痕迹。安装倒车影像的工作人员为此出具了书面证明。同时,马新艳发现,该车已经有600多公里的行驶里程,是地跑运输造成的。

  马新艳认为,自己购买的并非新车,万轩丽水分公司交付车辆时隐瞒了车辆维修和地跑运输的事实,构成了消费欺诈,遂向丽水市莲都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车款,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一赔三”。

  没有欺诈恶意 法院驳回诉求

  万轩丽水分公司辩称,该车确实补过漆,但属于员工个人行为,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且因为修补微小,在交车前例行检查时也并未发现。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剐蹭并不少见,微小的剐蹭不影响使用,一般情况下,会与消费者协商,以减少购车款或者赠送免费保养来解决。

  莲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新艳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在销售时明知涉案车辆存在焊点,不能证明被告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的主观恶意。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万轩汽车公司及其丽水分公司不构成欺诈,驳回马新艳的诉讼请求。

  律师称车况应提前告知消费者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邱宝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类案件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新车从生产厂到达经销商处经历了长途运输和长时间停放,出现轻微剐蹭是可以理解的。为了保证安全性和原厂性能,新车交付前一般会进行PDI(Pre Delivery Inspection 交车前检查)检测,以使车辆达到销售条件,这个过程中可能进行简单的调整和修复,但必须提前告知消费者,协商解决。

  邱宝昌表示,一般情况下,新车在运输过程中有移动,都是短距离的,如果是地跑运输,也应当在交车时提前告知消费者,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相关案例

  新宝马X5曾两次维修 法院判酌情赔偿

  2015年,上海消费者陈先生发现其购买的宝马X5汽车在交车之前有过两次维修记录,认为系“旧车新卖”,存在销售欺诈。法院经审理认为,汽车销售公司在交车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校正,其性质等同于汽车生产厂家在汽车装配过程中的行为。但汽车销售公司未尽到告知义务,最终被判参照合同定金价款的10%酌情确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