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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上培训班中途要退学 法官调解获退款

时间:2017-09-25 08:45:18        来源: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 田珍祥)刘某报名了一家化妆艺术培训学校的课程,通过“百度钱包”办理了助学贷款,后因其要退学,学校以贷款付学费为由拒绝退费。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为双方做了调解工作,原告现已撤诉。

  原告刘某诉称,自己一直想报名培训班学习化妆,近日去一家化妆艺术培训学校咨询了相关事宜,却因无力支付过高学费欲打退堂鼓。该学校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帮助她办理助学贷款,并在刘某的手机上下载了“百度钱包”APP,上传刘某的身份证通过审核。

  当日,刘某在“百度钱包”上成功贷款16980元,直接转入该艺术培训学校,而刘某每月向“百度钱包”还款1500余元。同日,刘某与该化妆艺术培训学校签订了协议书,并当场现金交付了2050元定金,学校为刘某出具了定金收条。

  在与化妆艺术培训学校签订合同后的第二天,刘某得知父亲被检查出肝癌,需要手术费100多万元。由于着急筹集手术费用并回家照顾父亲,无法继续培训学习,刘某向学校说明退学原因并与学校协商退款事宜,遭到学校的拒绝。迫于家庭压力和每月还贷的双重压力,刘某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退还其定金和贷款费共计19030元。

  化妆艺术培训学校辩称,刘某与学校签订的协议书约定,学员入学后不办任何退学手续,因此不同意退费。此外,刘某是在“百度钱包”贷款付的学费,学校无法退款给刘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原告刘某签订合同后的第二天提出退学申请,学校还未组织学生上课,学校在扣除已经支出的管理费基础上,应当退还刘某交的全部学费。

  法官对双方进行调解,被告最终同意扣除2050元定金作为管理费,退还原告学费16980元。由于刘某通过第三平台支付学费,需经“百度钱包”同意,刘某才能停止还贷。法官当庭致电“百度钱包”客服,对方同意取消刘某的贷款申请。刘某当庭撤回对培训学校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