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近日,陕西省渭南市工商局发布2016年全市交通工具类投诉统计通报。据不完全统计,渭南全市12315网络系统共收到交通工具类消费投诉268件,占投诉总量的18.08%。其中家用汽车类投诉233条,占投诉总量的15.72%,占交通工具类投诉总量的86.94%,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类已经成为第一大投诉焦点。渭南市工商局发现在全市汽车消费市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车辆手续问题。2016年,全市共接到投诉43件,主要表现在车辆售出后,不能及时提供合格证、正式发票等车辆手续,导致消费者难以顺利上户。据了解,原因是车辆需要提前预定,4S店在消费者预定后,为减少自己的财务风险,违规用已售车辆合格证、票据等车辆手续作为质押,向金融机构融资,然后4S店再以融资款向厂家订购车辆。今年接到东风某4S店集中性投诉8起,就是因4S店资金链断裂引起的。
2、预付定金问题。共接到投诉37件,主要表现:一是购买汽车基本需要提前预付购车订金,预定周期长,缺货时不及时退还;二是混淆使用“定金”“订金”和“预付款”,让消费者对合同履行产生误解。
3、合同问题。共接到投诉32件,主要表现:一是利用“霸王条款”逃避自身法定义务,强行要求在指定的机构办理保险、车贷;二是违规收取押金协助消费者办理车贷,质押车辆手续不规范,消费者还完车贷后押金不退还,质押手续不能办理,造成消费纠纷;三是不能及时交付车辆,不能提供消费者订购车型,不按合同约定进行补偿。
4、售后问题。共接到投诉28件,主要表现:一是不履行三包规定,多次送修故障仍不能排除,4S店与厂家推诿扯皮,不及时处理或者不处理;二是提供保养、维修服务时,更换零部件“以次充好、劣质高价”;三是售后服务态度差,保养维修服务质量存在问题。
5、商品质量问题。共接到投诉25件,主要表现:一是售前对车辆使用说明未尽充分说明义务;二是未履行商品查验制度,出售问题车辆,例如发动机漏油、异响、刹车失灵、空调系统故障等。今年收到的不明原因引起车辆自燃投诉就有5起;三是搭配销售三无车膜、脚垫、假机油、刹车油、使用未取得认证的刹车片、减震器等。
6、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共接到投诉22件,主要表现在:一是采用欺骗、诱导等销售方式,或者对汽车配置、性能进行夸大描述,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造成消费者误解;二是售前承诺多,售后兑现少,或者兑现打折扣;三是用样品、库存车、事故车冒充新车销售,或者以“低配车”冒充“高配车”提供给消费者。
7、车贷问题。接到投诉16件,主要表现在:行业存在较多“潜规则”,一是收取费用不公开不透明,不经消费者同意,违规收取服务费、代办费;二是车贷手续办理后不提供合同、票据等原件;三是不向法院申请,违规私自扣押车辆;四是车贷合同存在免除自身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的“霸王条款”;五是给予4S店或者销售员提成,存在不正当竞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