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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自燃损失大 消协调解获赔偿

时间:2017-05-08 08:47:18        来源: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管颖娇 记者朱海)近日,江西省丰城市消费者协会铁路分会调处一起因电视自燃引发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4万元。

  日前,消费者聂某向丰城市消费者协会铁路分会投诉,称其在铁路集镇刘某处购买的某品牌电视机,在待机状态下发生不明原因自燃,并且在自燃过程中发生爆炸,导致家中床、沙发、衣柜等家具被烧毁,客厅与卫生间墙壁被熏黑,经济损失近5万元。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经营者刘某一同赶到聂某家查看,第一时间督促刘某与该品牌电视机生产厂家联系。经多次沟通,聂某、刘某、生产厂家代表达成协议,由厂家一次性赔偿聂某各项经济损失3.5万元,免费更换同品牌型号新电视机1台。

  丰城市消费者协会铁路分会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电视机等家电时,要保存好发票、保修卡、说明书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与经销商联系,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